梅媽要求一筆過7100萬生活費 上訴被駁回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10 13:31

最後更新: 2017/02/10 13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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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故歌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早前向法庭提出申請,要求從梅艷芳遺產中一筆過發放7,100萬元作為生活費及醫療費被拒,她不服裁決提出上訴,法官今頒下判詞,指覃的上訴完全沒有法律基礎,故駁回其上訴,她另須支付滙豐信託及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的訟費。

法官於判詞中指,認為原審法官對決定定期付梅媽生活費的決定合理,因法律原則是給予申請人合理的經濟供養,而非她渴望的經濟供養等,最終拒絕其上訴。